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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经2021年5月26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民大校发〔202157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免试生)推荐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以及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近年来有关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三条 推荐工作要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形成正确价值导向,促进良好学风校风建设。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坚持学业标准,坚持分类指导,突出考查学生学业表现和综合素质。积极创新免试生遴选方法,遴选政治素质高、综合能力强、具有创新潜质和能力的学生。

    第四条 免试生推荐工作应当坚持自愿申请,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推荐的原则,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 免试生类别

    (一)普通免试生;

    (二)特殊人才免试生(含创新创业类、优秀学生干部从事学生思政工作类(以下简称“思政保研”)、 特殊贡献类)

    (三)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免试生(以下简称师范补偿生);

    (四)高水平运动员免试生;

    (五)“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免试生(以下简称支教保研免试生)

    第六条 普通免试生、师范补偿生、特殊人才免试生(创新创业类、特殊贡献类)、高水平运动员免试生的推荐遴选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支教保研免试生的推荐遴选工作由学校团委负责;特殊人才(“思政保研”)的推荐遴选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校长任组长,主管本科生教学、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党委宣传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处、招生就业工作处、国际合作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根据当年度教育部和北京市以及学校情况统筹确定免试生推荐相关工作。

    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八条 各学院成立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工作小组(简称推荐工作小组),由院长或书记任组长,成员应包括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研究生工作、学生工作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教师代表。

    第九条 教务处在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具体工作,具体为:根据教育部、学校等相关要求,制定免试生推荐工作的原则;确定开展推荐工作的具体时间和要求;测算各学院推荐分配名额;审核推荐免试生资格;开具免试资格证明等。

    第十条 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免试生推荐选拔工作实施细则,选拔推荐本单位的免试生等工作。

    第十一条 普通免试生资格和选拔条件

    (一)资格要求

    普通免试生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1.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在校学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延长学习年限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身心健康。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未有任何违纪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

    (二)学业成绩要求

    1.1—3学年(四年制)或1—4学年(五年制)所修的以百分制记载课程的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班(以下简称基地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民族语零起点班)(以下简称民族语零起点班)和学校批准设立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以下简称实验班)等在本专业排名前70%。

    2.无不及格(百分制记载为低于60分,等级制记载为不通过)成绩记录,且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三)综合成绩计算标准

    1.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100分。由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学业成绩占总分的85%,其他综合素质成绩占总分的15%。

    2.学业成绩应为1—3学年(五年制为1—4学年)所修的以百分制记载课程的平均成绩,学院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3.综合素质成绩按照《中央民族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计算。

    (四)外语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成绩要求

    1.艺体类专业:校内英语课程最高等级期末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

    2.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

    1)中国少数民族(蒙、藏、维、哈、朝)语言文学:通过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MHK)四级且校内英语课程最高等级期末成绩达到85分以上(含),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

    2)加试民族语测试类: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招生录取时加试民族语测试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

    3)民族语零起点班: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且民族语基础课程最高等级期末考试成绩达到85分以上(含)。

    4)其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

    3.外语类专业:通过专业外语四级考试。

    4.新闻学、法学、工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旅游管理等少数民族语班级:通过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MHK)四级且校内英语课程最高等级期末成绩达到85分以上(含),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

    5.其他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

    6.以上1—5项中,所涉及的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参照英语相应等级相应分数的要求执行。托福70分及以上、雅思A5分及以上等同于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达到425分以上(含)。

    (五)奖项要求

    在校期间获得的奖项满足以下第1点或第2点规定的奖项要求:

    1.获得以下任一项奖项:

    1)国家奖学金

    2)北京市三好学生

    3)宝钢优秀学生奖

    4)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

    5)北京市优秀共青团员、北京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2.获得以下任意三项奖项:

    6)学校专业一等奖学金

    7)学校专业二等奖学金

    8)参加学科专业竞赛并获得全国二等奖(含)以上或省(部、市)级二等奖(含)以上(同年同一学科专业竞赛奖项只计算最高获奖等级且不重复计算)(竞赛以当年公布的《中央民族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计划名录》为准)

    9)完成“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或“中央民族大学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且成绩优秀

    10)其他经学校统一认定的奖项。

    (六)基地班、民族语零起点班和实验班的奖项要求:

    在校期间获得(五)中(110)项任一项奖项。

    (七) 退役大学生

    1.同等条件下,获得部队嘉奖或被评为优秀士兵的退役大学生优先。

    2.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获得推荐资格。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中关于“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拘一格加以选拔,但必须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等相关规定,为选拔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突出培养潜质者或已取得突出创新成绩的优秀学生,特设立“特殊人才免试生”。特殊人才免试生包括创新创业类、思政保研类、特殊贡献类。

    第十三条 特殊人才免试生的资格与条件

    (一)创新创业类

    1.符合普通免试生资格要求

    2.无不及格成绩记录(百分制记载为低于60分,等级制记载为不通过)且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项目负责人。

    2)在全国性或国际性重大学科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排名前三)(一等奖按《中央民族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计划名录》的要求认定)。

    (二)思政保研类

    符合《中央民族大学关于选拔优秀学生干部从事学生思政工作的暂行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特殊贡献类

    受到党和国家、相关部委、北京市政府奖励,或为学校争得重大荣誉。

    第十四条 师范补偿生资格与条件

    (一)符合普通免试生推荐资格;

    (二)无不及格(百分制记载为低于60分,等级制记载为不通过)成绩记录;

    (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

    (四)符合接收师范补偿生高校的要求。

    第十五条 免试生推荐条件的调整

    (一)教务处对各学院推荐的符合学校免试生推荐要求的学生进行审核统计后,如有剩余名额,可调整免试生推荐条件。

    (二)免试生推荐条件的调整,由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十六条 免试生名额的分配及调配

    (一)免试生名额

    1.免试生名额分为基础名额、奖励名额和特殊创新人才名额三部分。

    2.基础名额以学生总数为基础按统一比例进行分配。

    3.奖励名额根据学院上年度培养本科生的质量进行分配,主要参考上年度考取硕士研究生情况、学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学科专业竞赛奖项情况以及上年度最终完成免试生名额情况。

    4. 特殊创新人才名额按当年普通免试生总名额的一定比例确定。

    (二)分配原则

    1.免试生名额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分配,有多个专业的学院,在学院内部自行确定分配原则、标准和数量。

    2.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和历史学专业的基地班推荐比例为该基地班人数的45%左右。实验班的推荐比例不超过50%。其他专业的推荐比例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确定。

    3.特殊人才免试生创新创业类名额占学校当年普通免试生总名额的不超过10%,由教务处统一选拔。思政保研类名额不超过3%,特殊贡献类名额不超过1%。

    4.对于上年度学院获得免试生资格但最终未能升学成功的学生名额,在本年度分配时按照1:1的比例从确定的基础名额中相应扣除,并将此名额作为奖励名额在全校进行分配。

    (三)名额调配

    1.各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少于学校下达的名额,剩余名额由学校统一调配。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根据各学院学生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调配。

    2.在学校公示之前,各学院自动放弃的名额,优先考虑用于本学院。本学院没有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校统一进行全校分配。

    3.学校公示期间,学生自动放弃免试生资格的,视教育部时间要求可采取全校范围内统一公开征集或自动放弃的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 推荐工作时间及程序

    (一)工作时间

    推荐工作为每年的9—10月,具体以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通知为准。

    (二)推荐程序

    1.召开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当年度相关工作细则。

    2.教务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具体指标数,确定当年度各学院名额。

    3.符合资格的学生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4.学院审核各项材料,根据综合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涉及学院根据学校规定自行细化的评选细则、工作流程、组织过程以及评选结果等,由学院负责解释。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学校教务处。

    (三)特殊人才免试生推荐程序

    1.符合“特殊人才免试生”资格与条件的学生直接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学院按“特殊人才免试生”的有关条件进行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材料、学院推荐意见以及公示情况等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或学生处(思政保研类)。

    3.教务处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如下处理:

    1)创新创业类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不多于当年公布的名额数,审核无误后,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2)创新创业类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多于当年公布的名额数,审核无误后,由教务处组织教学工作专门委员会委员对申请材料进行评议、打分(评议细则另行公布),按申请人所得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拟定候选人,报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3)初审特殊贡献类申请材料,符合条件者提交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四)公示

    1.教务处汇总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推荐名单,在全校进行公示。

    2.公示期应不少于7天。

    (五)公布

    公示无异议名单报学校批准。经学校批准后,公布学校当年的推荐结果。经学校正式公布的学生,方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资格。

    第十八条 各学院应根据学校确定的推荐免试生工作的原则和规定,确定实施细则,并向全体学生公布。

    第十九条 各学院要严格、认真地按条件、程序做好推荐工作。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推荐学生的免试生资格。

    第二十条 高水平运动员免试生、支教保研免试生、思政保研免试生推荐的资格与条件另文规定。

    第二十一条 已获得免试生资格的学生,在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有违法违纪行为,将取消其资格。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并适时提请修订,《中央民族大学关于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民大校发〔2016〕59号)自行废止。

     

     


  • 中央民族大学2021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总体安排

    https://grs.muc.edu.cn/yjsyzsw/info/1062/2669.htm


    中央民族大学2021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s://grs.muc.edu.cn/yjsyzsw/info/1062/2668.htm

     

    中央民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https://grs.muc.edu.cn/yjsyzsw/info/1066/26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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