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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党的二十大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继续落实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持力度,继续将国家助学贷款“好事办好”。目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基本实现了对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等各类学生的全覆盖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申贷金额及贷款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

(二)申请流程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

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从系统导出并打 印(未通过预申请学生同时在系统内导出并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表》),填写并签字(不需要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和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需准备材料。(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部分地区还需要相关材料复印件,具体请咨询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3.现场办理。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申请材料共同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经现场审核同意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并打印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三)审批程序

1.高校审核录入回执。学生入学报到,登录学校信息门户,点击【服务门户】-【助学贷款回执备案】-【立即申请】,按要求填写回执验证码备案,学校收集到贷款信息后,对借款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学生电子回执验证码
    2.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高校生成合同电子回执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对申贷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再次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通知学生修改完善,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有权拒绝贷款。

二、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申贷金额及贷款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

(二)借款学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三)申请流程
1.学生办理中国银行借记卡开卡事宜,登录手机银行提交

申请,成功后系统提示初审中;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线上进行资料审核;

3.中国银行进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授信;

4.授信通过后,中国银行发送8位数短信验证码,提示学生可以在手机银行进行贷款合同的签署,学生开学后登录学校信息门户,点击【服务门户】-【助学贷款回执备案】-【立即申请】,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备案;

5.学校资助中心录入8位数验证码后,中国银行后续统一安排放贷事宜。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邮编:100081      电话:6893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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